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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
- 2020-02-06-

1.塔机司机、信号员、起重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。

2.塔式起重机使用前,应向起重机司机、起重机信号员、起重工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。

3.塔机力矩限制器、重量限制器、变幅限制器、行程限制器、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。

4.每班作业前,应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试吊;使用期间,安装单位或租赁单位应按操作手册的要求定期对塔吊进行维护保养。

5.施工现场两台及以上塔吊交叉作业,应制定专门的防碰撞方案。

6.运行中发生突发故障时,应采取措施将被吊物降到安全的地方,禁止将被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。

7.塔式起重机不得吊起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重物,不得吊起重量不明的重物。

8.吊物时,应绑扎牢固,其他物件不得堆放或挂在吊物上;吊零星材料时,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。站在起重物体上时不要抬起。

9.钢丝绳的规格应符合额定重量的要求。钢丝绳的维护、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起重机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施规程》(GB/t5972)的规定。

10.遇有大雨、降雪、大雾、沙尘暴、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,停止作业。雨雪过后,应先进行试吊,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再进行作业。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。

11.应保证塔机臂架在非工作状态下能随风转动。

12.行走塔式起重机必须配备有效的卷扬机。